来源:农业部优农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业部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相关单位:
为做好种植业领域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推进种植业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种植业标准化水平,现就征集2016年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决策部署,适应市场需求,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推进种植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主导产品为重点,依托园艺作物“三品”提升行动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等重大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最新农业科技成果,围绕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稳产增产、蔬菜等经济作物品种改良和品质提升、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增加标准供应,提高标准质量,加快推进现代种植业标准体系建设。
二、内容范围
(一)产地类标准。包括产地环境要求、耕地质量、农田建设标准等。
(二)流通类标准。包括等级规格、包装标识、贮藏运输、检验检测和评价方法等。
(三)生产管理技术类标准。包括农业防灾减灾、水肥管理、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以及高产创建技术模式、标准园建设和管理、农机农艺结合操作规程、良好农业规范等。
(四)投入品管理类标准。包括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及安全使用准则等。
(五)其他。包括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农情、墒情等,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三、有关要求
(一)协调配套。所提出的立项建议不得与在制和已发布标准相重叠、交叉、矛盾,要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相协调、相衔接。
(二)加快更新。要积极推进“高龄”标准的修订和清理工作,适应消费和生产需求,加速标准体系更新。
(三)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相关标准研究机构和标准应用部门参与立项建议工作。
(四)科学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详细论证。
请在广泛征集、认真审查和科学论证基础上,提出2016年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并填写立项建议书(格式见附件),于2015年6月5日前,将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一并报送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质量标准处 路馨丹 孔巍
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3号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521816,18910963282,13520331327
传真:010-65521816
电子邮箱:luxindan@agri.gov.cn
2015年4月23日